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部門、發展改革委(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國資委、廣播電視局、銀保監局,省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交易成本的通知》(發改法規〔2023〕27號)要求,加快推動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標投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體合法權益,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規范招標投標交易擔保行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證金代收代管服務的平臺和服務機構應當嚴格遵守招標投標交易擔保規定,嚴禁巧立名目變相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或其他費用。招標人應當同時接受現金保證金和銀行保函等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在招標文件中規范約定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形式、金額或比例、收退時間等。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人不得強制要求投標人、中標人繳納現金保證金。
二、全面推廣保函(保險)。鼓勵招標人接受擔保機構的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等其他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投標人、中標人在招標文件約定范圍內,可以自行選擇交易擔保方式,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絕。鼓勵使用電子保函,降低電子保函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投標人、中標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單的銀行、擔保機構或保險機構。
三、規范保證金收取和退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證金代收代管服務的平臺和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約定的保證金收退的具體方式和期限,及時退還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類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交保證金的,應當同時退還保證金本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清理歷史沉淀保證金。2023年3月底前,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和企業組織開展清理歷史沉淀保證金專項行動,按照“誰收取、誰清理、誰退還”的原則,督促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證金代收代管服務的平臺和服務機構全面清理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各類歷史沉淀保證金,做到應退盡退。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和企業要每年定期開展歷史沉淀保證金清理工作,并通過相關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窗口或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清理結果。
五、鼓勵減免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政府投資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單項招標項目估算價1000萬元及以下的,鼓勵招標人對無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未被發現并查實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投標人免收投標保證金,但應當以投標保證金承諾書(示范文本附后)替代。
投標保證金承諾書應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諾,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為承諾。
投標人發生承諾內容失信行為的,屬投標重大偏差,且應當自發生承諾內容失信行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補繳招標項目投標報價2%的投標保證金,逾期補繳的,將失信行為記錄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予以公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交由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鼓勵實行差異化繳納投標保證金。對于政府投資項目以外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和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各地市要制定相應政策,鼓勵招標人根據項目特點和投標人誠信狀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減免投標保證金的措施。鼓勵招標人對無失信記錄的中小微企業或信用記錄良好的投標人,給予減免投標保證金的優惠待遇。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招標人制定實施分類減免投標保證金的相關措施。企事業單位實行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可以探索試行與集中招標采購范圍對應的集中交易擔保機制,避免投標人重復提供投標保證金。
七、加快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服務體系。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依法依規公開市場主體資質資格、業績、行為信用信息和擔保信用信息等,為招標人減免投標保證金提供客觀信息依據。推動建立銀行、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間的招標投標市場主體履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鼓勵各類銀行、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和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中標人簡化交易擔保辦理流程、降低服務手續費用。依法依規對銀行、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加強信用監管,嚴格防范并依法懲戒交易擔保違法失信行為。
??各地要充分認識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本通知的實施方案或具體措施。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工作的指導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地方工作過程中反映的問題。
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河北省水利廳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商務廳
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河北省廣播電視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投標保證金承諾書(示范文本)
招標人:
本公司(單位)擬參加 項目的投標,自愿以書面承諾形式替代投標保證金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標段名稱:
開標時間: 保證金金額: 元
投標有效期: 天,投標有效期延長的,本承諾書有效期相應順延。
二、本公司(單位)承諾
(一)符合承諾制的辦理條件,無不良信用記錄或虛假承諾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標活動中不發生以下情形:
1.在開標后和投標有效期滿之前撤銷投標文件;
2.在收到中標通知后,不能或拒絕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3.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履約擔保;
4.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招標文件等規定的關于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后果:
1.投標資格無效;
2.將失信行為記錄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予以公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交由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自發生承諾內容失信行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補繳投標保證金,逾期補繳的的視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上述承諾是自身真實的意思表示。
申請人(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