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費平,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00萬元……”3月11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陰市原副市長費平受賄罪作出一審判決,費平當庭服判。
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他用了12個“真心后悔”,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作了深刻剖析:我真心后悔,樹立錯誤政商交往觀念,讓金錢蒙蔽了雙眼;我真心后悔,臨退還想撈一把,結果把自己撈進了監獄……然而,這位曾經江陰市最年輕的鄉鎮“一把手”,此時追悔,一切都已太遲。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影子公司”貪腐謀利
1987年,費平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從一名自行車總廠工藝科技術員起步,仕途一路順利,先后任江陰市長涇鎮、南閘鎮主要負責人,江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6年,又擔任江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位置高了,說話的分量重了,對于一些朋友的請托,費平能辦則辦,事后當他們用錢物感謝時,費平也是虛情假意推卻一番后仍一一受領。
在南閘鎮任黨委書記5年,費平覺得自己付出很多,而回報有限。“我的眼界才干都不比老板差,為什么回報比他們低?”失衡的心態,拉開他“以權謀私”序幕。
于是,費平向自己幫忙過的老板周某“開口”,以借為名受賄100萬。后來,新房裝潢、妻子工廠辦公樓裝修材料都由周某的公司代為采購。
初嘗甜頭的費平認為,當初周某在南閘鎮只是一個小老板,在自己的關照下,讓他賺了大錢,現在成了大老板了,從他那撈點好處心安理得。
費平與妻子周某華是大學同學,剛開始,夫妻倆有一初衷:費平在江陰干凈做官、妻子在外地經商賺錢,家庭既有政治地位,又有經濟基礎,兩條線并駕齊驅。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后,夫妻倆感到辦實體企業很辛苦,利潤增長緩慢,遂決定找一條快速致富路。當他們發現,電梯經銷“傭金”不菲,一拍即合,由周某華的公司與相關電梯生產企業簽訂“代理協議”,成為“銷售代理商”。
“我其實就是一個中間人,通過費平跟有電梯需求的企業打個招呼,幫助經銷電梯業務,然后從電梯生產企業那里拿取‘傭金’。”周某華作為特定關系人共同受賄到案后交代。
周某華的公司不從事具體的代理工作,只需費平一個電話、一聲招呼,便能接到電梯銷售的訂單。平常費平還會帶著妻子參加一些老板組織的聚會,借機推銷電梯。
費平自以為這種斂財方式很隱蔽,神不知鬼不覺,沒什么大事。殊不知,這種前門做官、后門開店,夫妻同貪共腐的行為,嚴重觸犯了黨紀國法,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起初,組織上發現費平存在苗頭性問題,對其進行提醒談話、組織函詢,費平卻把組織的提醒當成耳旁風,既不講實話,還裝委屈,狡辯其妻子的買賣是按市場競爭的原則操作的,一次次錯過組織挽救的機會。
費平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讓他一步一步走入了歧途。經查,費平利用其職務影響力,通過周某華的“影子公司”,“銷售”電梯總額達2.1億余元,“躺賺”848萬元的巨額“傭金”。